对李天恩(李慕圣)弟兄的信仰与道路的探疑-全文-005/5(E解经方面)
36、<一>2A
李:
该隐他拿土产献祭,表面看不出来。从神旨意来看,这是个大的背叛。这不是献祭,这不是和神和好,这是要定神的罪!你看见没有?怎么叫定神的罪呢?我要献祭给神,我向神敬拜,俯伏下来拜神了。神啊,我把好供物献给你,你悦纳了吧,你尝尝我的土产。怎么叫背叛神呢?定神的罪呢?我们明白吗?第三章他的父亲犯了罪以后,神怎么说法呢?你种地,地怎么样啊?不给你效力,长出荆棘和蒺藜来。你汗流满面你才糊口啊。这是神的命定。因为他不肯悔改,神命定了,地不给你效力了。这地我咒诅过了,你种的话你要荆棘、蒺藜阻挡你的劳力。但相反,一个儿子起来以后,我就把这个咒诅变成祝福了。你说地不效力,你看地给我效力了。我用方法把地种好了,是不是呢?是神大,是我大?你咒诅我,我把地变成祝福了。这是献祭?这是夸功?你不叫、不给我父母效力,我已经把土产种出来了,不但我们吃完、好用,神你也尝尝看吧。我的功劳,我的力量,我的方法,把你的咒诅推开了,把福份拿到了。这不是定神的罪吗?不是反对神的吗?叫神怎么能悦纳他呢?若神悦纳该隐的祭物的话,神的旨意****了。神不应当惩罚亚当,不应当叫地不效力,不应当长荆棘蒺藜,是不是?不应当起凉风。
正:
神在圣经中并没有叫人不种地。相反,对遵行神旨意的人,神赏赐丰年,祝福地里的土产,并要他的子民将地里的各样出产作为供物奉献给神。如按李弟兄这样解经,圣经的本身就有了矛盾:人就不应当种地。人种地,就是抵挡神。很明显,这样的解经是不对的。按以经解经,“亚伯因着信献祭与神,比该隐所献的更美。”(来11:4)神不悦纳该隐的祭物,是因他“行得不好”(创4:6-7),是“因为该隐的行为是恶的。”(约壹3:12)李弟兄自己说他年轻时读经就已超过一百遍,竟然能得出这样的“光”,与圣经自身的解释相矛盾。这岂不是任意解经的必然结果吗?如此看来,李弟兄自称是神的话临到他;得到了神的光;得到了圣灵的感觉;弟兄讲的道是经过了十字架;是叫人活的道。这是令人难以接受的。顺便一提:“地不再给你效力”是第四章12节该隐献祭受咒诅之后的事。不是第三章的事。
37、<一>6A
李:
以扫为了满足当时的需要,累昏了,饿极了。就发个誓:就算你是哥哥。那这一发誓,麻烦了。不发誓的话哩,可以不肯定;一发誓决定是说我承认我是弟弟,你是哥哥。因此长子的名分失去了。这在神的预知当中。所以说神喜欢雅各,不喜欢以扫。在没有生出来以前就喜欢雅各。我们不懂得为什么这样情况? 但神不这样做法哩,神不照人平常的行为来判定是与非,对与错。是凭什么呢?神的预知、命定。神喜欢小的,不喜欢大的。因为人喜欢要大、要高、要扩展;神喜欢人越小越好,越谦卑越好,越畏缩自己越好。叫人到前边去,叫人得荣耀、人得成绩、人得称赞,叫人得成功。他自己呢?就守在帐篷里面,安安静静地和主交通。所以神就要这样的人,把他算为大,把福分给他,因为他喜欢与神交通。喜欢里面的生活,喜欢里面的路,不喜欢外面的,外面的活动、膨胀。那就不尊神为大。人前为大了,但是有没有价值?人的一切大、一切高,都有虚空在里面。从来没有真真实实的,高就是高,大就是大。到有大、高的地步的时候,到一扩展的时候,虚空来了。
正:
在此,李弟兄给同工们作了一个灵意解经的示范。罗9:12,13说: “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,”“雅各是我所爱的,以扫是我所恶的。”也就是说神喜欢弟弟,不喜欢哥哥;也就是说神喜欢小的,不喜欢大的。这是一件事实,是专指雅各(弟弟、小的)和以扫(哥哥、大的)而讲的。但这却不能作为一个普遍的原则。而李弟兄却由此推论出一个普遍的原则,说:“神喜欢小的,不喜欢大的。” 接着又将排行长幼的大小灵意解成为心灵的骄傲与谦卑。而说神喜欢微小的,卑微的,不喜欢骄傲的,高大的。如此的灵意解经势必给青年工人造成一个误导。如果按照李弟兄这个逻辑和灵意解经的方法,应该说:神是喜欢大的,而不是喜欢小的,因为神将长子的福气加倍赐给了大的(长子),而不是赐给了小的(次子)。这种解经不知李弟兄能否接受?还有,以扫是因不信神的应许,轻看长子的名分,所以神不喜欢他。不是因为他是大的、长子,而不喜欢他。同样,雅各是因重看神的应许,相信神的应许,所以神喜欢他。而不是因为他是小的、次子,而喜欢他。同样的道理,一个小的不信神,不顺服神,大的却相信神、顺服神,那么神就喜欢大的,不喜欢小的。如大儿子和小儿子的比喻。所以神喜欢一个人,不是根据他是大的,是小的,是长子,是次子来决定,而是根据他相信神、顺服神,还是不相信神、不顺服神来决定。